所謂「六親」,「自己」與「父母」、「兄弟」、「子孫」、「妻財」、「官鬼」關係屬性。
一、自己:即「本身」,是日柱天乾五行屬性。
二、父母:「印」、「印」,是「生我者」。
「印」即是母親,生我人是母親;
三、子孫:「食神」和「傷官」,是「我生者」。
人際關係中,女性「食神」、「傷官」代表孩子, 「食神」代表女兒,「傷官」代表兒子。
四、妻財:「正財」和「財 」,是「我克者」。
人際關係中,男人「財」代表女人,「正財」是妻,「財」是情人;
親屬關係中,「財」可以代表父親,意指父親有賺錢養家責任;
「財」本質定義是理想和慾望,同時資產是「正財」,流動資金是「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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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官鬼:「正官」和「偏官」,是「克我者」。
男人「官」代表兒女,同性是兒子偏官,異性是女兒正官;
六、兄弟:「」和「劫財」,是「我者」。
人際關係中,代表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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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者:為兄弟,父母生兄弟,兄弟生子孫,兄弟克妻財;我生者:子孫,兄弟生子孫,子孫生妻財,子孫克官鬼;我克者:妻財,子孫生妻財,妻財生官鬼,妻財克父母;克我者:官鬼,妻財生官鬼,官鬼生父母,官鬼克兄弟;生我者:為父母,官鬼生父母,父母生兄弟,父母克子孫。
十神是形象地用人社會間關係來描述日干與其他干支之間各種作用關係詞。如果這個個體存在,那麼他是無法社會中是生存,人要融入社會才能生存發展,這樣十神就產生了。
第一點看該十神五行流通,如父親看財,然後看財情況,是被生是剋情況,被生是屬於情況,貝克情況。
第二點是否用神,完命後,來看看該十神是不是自己所需要,還是需要情況,如八字出現食傷剋官情況,這樣子財是可以通關用神,那表示會需要父親。
他認為十分進化和那些社會中,存在着一個十分事實——是男性去別的羣體換來他妻子,而不是相反。他研究過如此多社會中,女性是男人們交換對象。即使是擁有着父母系兩種“繩索”蒙都哥摩人,他們婚姻邏輯是站各自男性成員利益立場上,考慮如何才能佔有自己家族女性資源,以便擁有別的羣體中他們交換回女人資本。